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17年第16号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9 10:58:44 标准化工作部
关注中物联
2017年10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17年第16号公告,按照《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国标委综合[2016]28号)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已发布的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组织进行了集中复审,根据复审结论,决定对《仓储拣选设备管理要求》等7项已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见附件)予以废止。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目录
点击下载(432.89 KB)
相关阅读
每日 推荐
- 两项标准宣贯:中国物流标准大讲堂第47期——《药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网络零售药品配送服务规范》标准宣贯
- 马增荣会见汉诺威米兰展览(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萍一行
- 崔忠付到钦州和广州进行调研
- 崔忠付在2025年服装业与快递快运融合发展研讨会上的致辞
- 蔡进一行赴京东物流走访调研
- 《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 数据服务要求》团体标准通过专家审查
- 中物联发布2025年11月政策辑要
- 中国物流标准大讲堂第48期预告:《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宣贯活动
- 关于举办第二十一期采购师职业能力等级认证师资培训的通知
- 中国重要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周报 (251208--251212)
- 中国公路物流运价周指数报告(2025.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