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明电〔2021〕3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明发电〔2021〕10号)最新要求,从严从紧从细做好道路货运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部修订形成了《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以下简称《指南》),
进一步严格分级分类防控要求,强化从业人员防护,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工作。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度警醒、高度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指南》,进一步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货运经营者和场站运营单位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牢筑疫情防控防线,严格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道路货运渠道传播。
交通运输部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下载:
最新政策
-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加快培育交通物流领军企业 提升产业链米兰电竞入口安卓版服务保障能力行动方案》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
- 关于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化布局和高水平建设的通知
-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物流数据开放互联 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数据〔2025〕1387号)
